最近看到了一篇文章,感觉不错,分享一下。作者: 兰岚 
一、翻译的定义
  许多人曾为翻译下过定义。卡特福德给翻译下的定义是:the replacement of textual material in one language (SL)by equivalent textual material in another language (TL)。(Catford,1965)即“一种语言(译出语)的话语材料被另一种语言(译入语)中的对等的话语材料替代”。在这里,翻译似乎主要是两种存在状态 ,一种是源语,一种是译语,既不讲翻译主体,也没有提到翻译过程,很难说它说中了翻译活动的实质。费道罗夫认为“翻译是用一种语言手段忠实、全面地表达另一种语言表达的东西。”可以看出上面定义中的等值论观点来自费道罗夫的“忠实”、“全面”。
 
在揭示翻译活动的本质方面,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没能明示翻译与其实活动的根本区别。其实,摘译、编译等活动都是翻译,因为上述活动都主要表现为语言间的意义转换。
  在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上,威尔斯比以上二位又进了一步:“翻译是将源语话语变为尽可能等值的译语话语的过程”。(蔡毅,1995)这里没有硬性规定,只是说“尽可能等值”。过程与结果完全不同,它们的区分很重要。Widdowson曾说过:“结果”与“过程”之分非常重要。(吴义诚,1997)R. T. Bell 在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ng一书中,详细论述了translation的三个含义:translating,指翻译的过程;a translation,指翻译过程的产物;translation,是一抽象概念,既包括过程也包括产物。(王克非,1997a)在汉语中,翻译一词的含义除了以上三个外,还增加了“译员”一项,如:他是一个翻译。既然翻译一词有多种含义,我们在讨论翻译的本质时应该首先限定其所指为何。只有经过这样限定之后,我们对翻译本质的争论才有意义。
  在国内,许多学者也对翻译下了定义。张培基等编写的《英汉翻译教程》给翻译下的定义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维内容准备而完整地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活动。”(张培基等,1997)可以看出,这一定义是把翻译看作行为的。翻译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活动,它与其他语言活动的行为如文学创作等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该事物的本质。这一定义的缺点在于它同外国一些定义一样,加了一些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翻译活动的限定词,如“准确”、“完整”,从而缺乏概括性。Gideon Toury曾说过:“The basic thing one must be ready to accept is that bad translations are first and foremost translations, not something completely different.”(杨大亮,张志强,2001)不准确、不完整的翻译始终还是翻译,不是其他不同的活动。正如王克非等指出的那样,应当把翻译的定义与翻译的标准区别开来。很多人因此给翻译重新下了定义。蔡毅(1995):“将一种语言传达的信息用另外一种语言传达出来”。 王克非(1997a):“翻译是将一种种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意思用另外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文化活动”。
  王克非(1997b):“翻译是译者将一种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意思用另外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文化活动”。与第一个定义相比,第二个定义多了“译者”二字,这可谓一很大进步。第二条定义突出了“译者”和“文化”。我们过去翻译,往往更多地注意译出语、译入语,对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特殊意义注意不够。在从译出语(及其文化)到译入语(及其文化)的翻译活动中,译者处于居中的位置,他的素质、动机、所处社会文化环境、翻译观、文化观、甚至年龄、性格等,都可能影响到他的翻译。
  二、翻译的性质
  说翻译是艺术,不如说翻译是一种艺术性活动。(王克非,1997b)这里的“艺术”不同于文学、音乐、戏剧、绘画等艺术,它是操作性的,是一种高超的技能,是一种能运用自如的技术。因此翻译艺术是译者综合运用评议等各方面知识和技巧进行又语转换的艺术。翻译的原理并不复杂,就是理解原文,并用译文表达出来,但实际操作却是困难重重。因为各种语言、文化都是长期的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们在形式、结构、意义上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企图将原作所包含的思想、感情、甚至形式特点、联想意义都忠实或等值地在译作中体现出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不可能找出几条规律,应用几个模式就达到满意的翻译。翻译首先是一个需要艺术的天地,需要艰苦学习,获得对相关语言及文化知识的充分掌握,需要长期实践,修炼出灵活的富有创造性的双语转换技巧、艺术。
  杨武能曾说:“文学翻译已公认为一门艺术,一种必须通过人的心智活动才能完成的艺术再创造。”(王克非,1997b)这突出了翻译艺术的创造性,因为在翻译中要想兼顾原作的形式和内容,需要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艺术性地组合成新的形式内容统一体,尽管这种艺术创造性是在两种语言间的有限空间里的“戴着镣铐的舞蹈”。方平(1992)说:“(翻译家)在文学翻译的忠实性和文学翻译的艺术性中间不断地作出自己的选择。”这表明翻译艺术中的灵活、选择性,不仅是在众多选择中取最适合者,而且是在不同上下文里对同样的词、句做不同的灵活处理。
  认为翻译是一种科学的观点,是受到现代语言学发展的影响而提出的。语言学的进步,使人们对语言的结构、功能、性质以及与思维关系了解得更为精细,而翻译主要是语际之间的语言转换活动,所以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对语言的深入分析,对语言活动规律的进一步认识,翻译的秘密、规律也将被揭示出来。许多学者,如费道罗夫、奈达、纽马克、威尔斯等,他们或是认为翻译是一种科学,或是持翻译既是艺术又是科学的调和的观点。
  在中国,早在五十年代初期,董秋斯在《论翻译理论的建设》文中论述了“翻译是一种科学”的思想:“……翻译是一种科学。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从这一种文字译成另一种文字,在工作过程中,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可以遵循……”但是对翻译的科学性仍有争论。王克非等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严格区分翻译与翻译研究。翻译本身不成为科学,也不是身兼科学和艺术二任的事物。
  三、结语
  翻译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涉及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对于翻译的定义,我们更趋向于赞同方梦之给我们的定义 “翻译是按社会认知需要,在具有不同规则的符号系统之间所作的信息传递过程”。这一定义的好处在于它高度的概括力:既包括了语际翻译,也包括了符际翻译;它将翻译视为一种“过程”;也涉及了翻译的主体。这一定义较多地揭示了翻译的本质。我们不宜简单地称翻译是艺术,更不能说翻译是科学。翻译是一项具有艺术性和科学性的实践活动。艺术和艺术性,科学和科学性不能混为一谈。